关于对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389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66/2016-88939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省扶贫办
  • 发文日期:201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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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关于对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38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范波委员:

  感谢您对扶贫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加快推进精准扶贫的建议》已收悉,在与您沟通交流之后,我们对您所提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2013年1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湖南时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的战略思想,两年多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紧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总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切实推动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2014—2015年,我省共减少贫困人口218万人。截止2015年底,我省贫困发生率降至8.2%,较2013年下降3个多百分点;4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片区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114元,增长24.5%。

  总体来看,我省贫困地区呈现出脱贫提速、发展提效、民生提质的良好局面,但我省作为中部农业大省,贫困基数大、贫困程度深、帮扶难度大,特别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贫困地区面临经济下行和转型升级的双重压力,要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确保我省贫困地区、贫困群众与全省、全国一道同步迈入全面小康,面临的困难和压力还不小。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围绕减贫计划落实和扶贫重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片区扶贫,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有效的行动,把扶贫开发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努力加快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一、全面强化脱贫攻坚政策保障。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经过历时4个月的起草和完善,先后4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开展了40余轮修改,已于2月26日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并于4月1日正式下发。二是完善“1+10+17”政策支撑体系。“1”即省委《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决议》,“10”即扶贫立法、扶贫考核、扶贫约束、退出机制、资金管理、人才支持、队伍建设、驻村帮扶、司法保障等10个方面的保障机制,“17”即农村道路、文化建设、易地搬迁、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医疗保险及救助、产业发展等17个行业部门的实施方案和支持政策。目前,“10”项保障机制已出台8项,“17”个行业部门的实施方案和支持政策已出台14项。我们将协调相关部门将整个政策支撑体系尽快构建到位。三是制定“十三五”脱贫攻坚专项规划。全省“十三五”精准脱贫规划文本已通过专家评审,预计6月底前可出台。同时制定了“十三五”脱贫摘帽滚动计划,将减贫任务指标一一分解到年到县。脱贫攻坚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责任状都已基本到位。

  二、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精准帮扶。一是提升建档立卡数据质量。开展了为期9个月的建档立卡“回头看”和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核实扶贫对象,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一个不留”地清出去,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一个不少”地纳进来。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全面校准贫困对象,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完善扶贫对象进退管理机制,做到脱贫销号、返贫录入,实行动态管理;搭建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实现相关行业部门的信息共享、精准发力;健全退出机制,对照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管理办法,对退出标准、退出程序、退出后的扶持等做明确规定。二是推进驻村帮扶。建立驻村帮扶选派入驻、职责任务、监督管理、考核问责等机制,加大驻村帮扶力度,省市县乡四级共派出6000多支工作队,实现贫困村驻村帮扶全覆盖,确保今年1630个贫困村如期脱贫退出;全省组织63万名党员干部在“一进二访”中与187.3万户贫困对象结穷亲,基本实现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下一步,我们将以驻村帮扶为抓手,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的作用,进一步规范驻村帮扶工作,重点抓好“12+1”,“12”就是水、电、路、业、房、环境整治“六到农家”以及就医、就学、养老、低保、五保、村集体经济发展“六个落实”;“1”,即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做到不脱贫不脱钩。三是核实脱贫对象。专门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脱贫人口认定核实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抓好2015年脱贫人口的评议、公示、核实和认定工作,并在建档立卡系统中进行标识,有效防止“数字脱贫”、“被脱贫”、“假脱贫”等现象。四是创新体制机制。坚持并完善“四跟四走”的产业扶贫路子、免担保免抵押的扶贫小额信贷模式、贫困农户危房改造政策,把已经成熟的经验做法总结上升到制度层面,在全省大力推广。同时,积极拓宽扶贫新领域,探索资产收益扶贫、电商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为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帮助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趟出新路子。

  三、持续加大脱贫攻坚资金投入。2015年,省委、省政府克服财政困难,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2亿元,较上年增长94.6%,同时,还从债券资金中切块安排7亿元用于扶贫开发。各市州、县市区也进一步加大扶贫财政投入力度,共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61亿元,比上年增长126%。今年,省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已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25.35亿元,同比增长205%;各市州、县市区也大幅增加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加强行业扶贫,落实部门责任,引导行业部门资源进一步向贫困村、贫困人口聚焦倾斜,比如省农委与省扶贫办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农业产业精准扶贫的工作意见》中,明确提出每个专项用于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资金量不低于该专项项目资金总量的50%,支持特色农业产业化的全链条;加大涉农资金整合,按照5月10日召开的全国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省正在制定出台相关文件,积极推进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

  四、积极推进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在发展生产脱贫方面,坚持“四跟四走”产业扶贫路子,通过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方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制定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实现特色产业对有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全覆盖。2016年投入扶贫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少于4亿元,借助金融支持,整合各类资金,帮助20万贫困对象实现增收脱贫。“十三五”期间,将依托省政府“两个百千万”工程,在贫困地区重点扶持200家农业龙头企业、100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0000户家庭农场,充分发挥农科院所的技术优势,每年为贫困地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万人以上、现代青年农场主300名以上。支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在贫困地区建设农产品生产原料基地,每个达到扶贫目标的基地给予50—100万元补助。做强扶贫小额信贷,为约160万贫困对象发展产业提供资金支持,2016年力争发放小额信贷60亿元,5年累计达到300亿元。在易地扶贫搬迁方面,配合发改委制定差异化的扶持政策,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切实抓好搬迁群众的产业后扶和就业培训,适时召开现场会,高质量地完成16万人的搬迁任务。在加强教育脱贫方面,配合教育部门尽快研究出台办法,真正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中生免学杂费、武陵山片区农村基层教育卫生人才政策覆盖到所有贫困县。在兜底保障脱贫方面,配合民政部门完成对象认定工作,研究提出扶贫低保“两线融合”方案;在医疗救助方面,配合卫计委、人社厅等部门出台操作细则,确保 “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参加新农合的贫困人口就医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等政策落实落地。在生态保护脱贫方面,配合林业部门依据国家现有政策,结合我省贫困地区实际,探索找到生态保护脱贫的新路子。

  五、全面营造脱贫攻坚浓厚氛围。目前,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层层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传导压力,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扶贫的良好态势。各行业部门把脱贫攻坚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工作热情越来越高。各级主流媒体聚焦脱贫攻坚,宣传方针政策,报道典型事迹,推介经验做法,社会各界关注扶贫、参与扶贫、支持扶贫的氛围越来越浓。今年来,中央办公厅《工作情况交流》介绍了我省精准扶贫的经验,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连续五天报道了十八洞村精准扶贫的做法,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其他中央媒体先后多次报道我省脱贫攻坚。省内主流媒体开辟专版专栏进行报道,扶贫的热度、关注度空前高涨。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简报、网络等宣传平台,进一步宣传政策、营造氛围;利用驻村帮扶之机,把政策理念送进门、带进户;加大贫困户的正面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扶贫对象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利用调查研究、现场会、推进会等形式,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进一步加强社会扶贫,完善需求对接机制,建立社会扶贫“直通车”信息网络,打造扶贫公益品牌,推进“三万”工程(“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工程、万名贫困眼疾患者光明工程、万名贫困学生助学就业工程),全省6700余家企业与9800多个行政村开展合作对接,帮助1万名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实现就业;动员全省8个经济发达市对口帮扶8个民族县、4个全国百强县对口帮扶4个特困县,努力营造全省上下、社会各界关注、关心和支持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

  六、切实加强脱贫攻坚督查考核。一是强化扶贫考核。

  建立健全考核体系,现已形成省委、省政府对市州、县市区、省直部门、驻村工作队和对口帮扶等五大扶贫考核体系,并将出台考核细则;完善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五个一批”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创新考核方法,对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退出准确率、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实行第三方评估;强化结果考核运用,实行考核结果和干部任用、工作问责、全面小康考核、绩效评估和资金项目分配“五挂钩”;建立脱贫“摘帽”激励机制,对提前脱贫“摘帽”的,原定扶持政策不变,投入力度不减,并给予适当奖励。二是加强扶贫督查。建立扶贫开发逐级督查制度,将扶贫督查纳入省委省政府重点督查工作内容,每年开展四次以上的联合督查,不定期开展调度督查、回访复查、明察暗访;建立监督落实体系,整合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省委巡视组巡视监督、纪检部门党内监督、扶贫审计部门行政监督、社会媒体舆论监督等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未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违反贫困县约束规定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规定情节严重的,实行严肃追责。三是加强扶贫队伍建设。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关心支持下,2015年,省扶贫办新增加了2个处室和10个编制,并从省直相关部门抽调7名同志与省扶贫办5名同志,组成驻村帮扶办公室,以加强驻村工作管理。各市州也加大了扶贫机构队伍建设力度,据统计,2015年全省市县两级扶贫系统新增加编制人员400人,乡镇新增加扶贫工作站500个、增加工作人员1200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对扶贫干部队伍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向省委省政府汇好报,不断充实各级扶贫工作力量,特别是县乡扶贫队伍力量,优化队伍结构,使队伍建设与脱贫攻坚任务相匹配。

  感谢您对扶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扶贫办综合督查处

  联系电话:0731—822110270